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33号),经县(市、区)政府申报、市(州)科技局推荐、专家咨询评议、厅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拟批准的第二批湖北省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名单向社会公示。
一、“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建设主题创新型县(市、区)(11个)
枣阳市、黄州区、东宝区、咸安区、天门市、夷陵区、云梦县、石首市、汉川市、房县、江陵县
二、“科技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创新型县(市、区)(2个)
丹江口市、保康县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对匿名、无联系方式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意见,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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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