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经开区科经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1〕114号)、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度武汉市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6大类,124个指标。
二、组织实施
1.2020年度全市科普统计工作由市、区两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本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5月至6月16日,各区科经局组织本级有关单位在线填报,并负责审核所辖地区的统计数据;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线填报;
2021年6月16日前,各区科经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须提交一份本区、本单位2020年科普抗疫工作总结(800~1000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2020年本区、本单位在抗疫过程中科普工作的总体表现;二是有重点的、有特色的或有亮点的案例介绍(可以附照片或图片)。
2021年6月18日,市科技局上报统计情况。
2.请各区科经局,市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按照《武汉市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请各科普统计单位在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电子版统计报表。市直部门的统计报表,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PDF版本报至市科技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区科经局负责本辖区有关部门报表的收集、审核,确认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后,将本辖区内所有电子版统计报表(经填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上报至市科技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4.2020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全部采用科技部信息系统,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必须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kptj.chinainfo.org.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5.为做好科普统计工作,请各区科经局确定1名负责科普统计的同志作为联络员,请于5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注明职务和联系方式)以电子版的形式反馈至市科技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为便于沟通交流,建立了全市科普统计QQ交流群,QQ群号:735536425。
联系人: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吴燕
电话:027-65692096(传真) ?????邮箱:whkjfy@126.com
地 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05室
邮 编:430023
附件:1.武汉市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doc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武汉市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全市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全市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市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因此,全市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6个方面,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各区有关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市级单位:市委宣传部(含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宗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局、安监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含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广电局、体育局、科学院、社科院、气象局、粮食和储备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及其下属相关单位。
2.区级单位:区委宣传部(含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宗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局、安监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含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广电局、体育局、科学院、社科院、气象局、粮食和储备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及其下属相关单位。
三、科普统计的组织
科普统计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科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区科经局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各区、各部门的科普统计工作。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各单位的科普统计工作。
四、科普统计的操作步骤
1.市科技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地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各区科经局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培训、指导,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最后将本市所有调查表报省科技厅。
2.市直有关部门负责自身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包括:向直属机构部署科普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汇总本部门统计数据在线填报,最后将本部门电子版统计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上报至市科技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查。
3.区科经局负责本辖区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本区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最后将本辖区内所有电子版统计报表(经填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上报至市科技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查。对于列入填报范围但未参加填报的单位,各区科经局需作出情况说明,列明未参加填报的原因。
五、在线填报系统
2020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以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kptj.chinainfo.org.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写,可在中国科技情报网下载。
六、填报时间
2021年6月16日前,请各科普统计单位确保本辖区、本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七、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市科技局在汇集各有关部门、各区科普统计数据后,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核实和修正。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勇于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各级部门责任划分如下:
1.市科技局对本市同级部门的数据和所属各区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上报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2.区科经局对本区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区科经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八、注意事项
1.关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在另一份报表上,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能与其他单位汇总填报。
2.请各统计单位首次登录国家在线填报系统时,务必修改初始密码并做好记录以免遗忘(市科技局不掌握各单位设定的密码,请务必牢记修改后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