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于2021年6-7月在武汉举办2021年第五—九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和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学习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价格监管、登记注册、信用监管、计量监管、标准化、消保维权等市场监管专业知识;聚焦日常监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讨交流,学习借鉴各地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所长履职尽责能力,加快建设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
二、培训对象
第五—九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共714名学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地点
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0 号)。
四、培训形式
(一)线上学习。注册并登录市场监管教育在线平台,选择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进行开学前测试,自行开展在线课程学习,其中必修7门,选修16门,合计23门在线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开学前测试,并可对所学课程进行评价。
第五期学员自6月1日起开始线上课程学习;
第六期学员自6月7日起开始线上课程学习;
第七期学员自6月15日起开始线上课程学习;
第八期学员自6月21日起开始线上课程学习;
第九期学员自6月28日起开始线上课程学习;
请各地认真组织、指导、督促相关学员按要求完成在线培训。
(二)线下学习。
1.6月8日-6月11日举办第五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
2.6月16日-6月19日举办第六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
3.6月22日-6月25日举办第七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
4.6月29日-7月2日举办第八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
5.7月6日-7月9日举办第九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
培训将组织专家授课,交流工作经验,研讨新形势下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经验做法。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报到
1.请各市州局按要求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按时报送《参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至电子邮箱hbsjpx@163.com。
第五期《参训学员报名表》于5月28日前报送;第六期《参训学员报名表》于6月3日前报送;第七期《参训学员报名表》于6月10日前报送;第八期《参训学员报名表》于6月17日前报送;第九期《参训学员报名表》于6月24日前报送。
第五、七、九期报名联系人:李文莉,联系电话:15897737671;
第六、八期报名联系人:李焕航,联系电话:17771866183。
拟参训学员报名后,请第五期学员实名加入QQ群:472443761;请第六期学员实名加入QQ群:767552173;请第七期学员实名加入QQ群:753197295;请第八期学员实名加入QQ群:908596200;请第九期学员实名加入QQ群:781480017;
2.第五期学员6月7日下午报到,6月11日下午返程;
第六期学员6月15日下午报到,6月19日下午返程;
第七期学员6月21日下午报到,6月25日下午返程;
第八期学员6月28日下午报到,7月2日下午返程;
第九期学员7月5日下午报到,7月9日下午返程;
3.学员培训费用由省局承担,各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二)疫情防控
1.参训学员应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14日内无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无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2.参训学员报到前须填写《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附件3)。报到时凭《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纸质版)、健康码,办理入学手续。
(三)学习要求
1.请每位学员提交一件本所办理的典型案例,报名时转交给班主任。
2.学员报到前,需准备经验总结、问题研究等有关文字材料,用于小组讨论交流、学员论坛等教学活动。
其中第五期由武汉、襄阳、宜昌、潜江各选派1名所长,于6月1日前将《基层所执法办案实务工作》主题研讨交流材料(1500字左右)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局人事处;
第六期由黄石、十堰、荆州、天门各选派 1 名所长,于6月7日前将《基层所执法办案实务工作》主题研讨交流材料(1500字左右)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局人事处;
第七期由荆门、鄂州、孝感、仙桃,各选派1名所长,于6月15日前将《基层所执法办案实务工作》主题研讨交流材料(1500字左右)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局人事处。
第八期由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各选派1名所长,于6月21日前将《基层所执法办案实务工作》主题研讨交流材料(1500字左右)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局人事处。
第九期由十堰、襄阳、宜昌、荆州各选派1名所长,于6月28日前将《基层所执法办案实务工作》主题研讨交流材料(1500字左右)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局人事处。
联系人:黄金涛,027-87811202
邮箱:386198420@qq.com
3.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生活、管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参加学习培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承担所在单位工作,因紧急事由确需请假的,应当凭市(区)局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凡有旷课现象或其他严重违反规定行为的,一律不予结业,取消学籍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4.培训中心院内暂不提供停车位,请您不要带车入学。
5.请参训学员准备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用于线上申请结业证书。
附件:1.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五-九期基层所长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3.《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