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改革办 省人社厅关于提名推荐第三届湖北改革奖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24号)要求,在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对推荐对象进行了评审筛选,评选出项目奖2名、单位奖2名、个人奖2名。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奖
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复工复产达产(省发改委)
2.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国资委)
二、单位奖
1. 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省工商联)
2. 湖北技术交易所(省科技厅)
三、个人奖
1.湖北省税务局 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娄晓鹏
2.湖北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处一级主任科员綦用政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至8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相关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1,举报电话:027-87231370。
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