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和《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鄂发改社会〔2021〕124号)工作要求,省发改委、教育厅、经信厅、人社厅等8部门,对企业自荐、地方推荐的申请企业进行了信用审核、部门评议、专家评议,形成了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现对拟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的企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7月30日---8月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相关意见实名书面反馈省发改委和教育厅,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 (027)87231302?? 87233093(传真)
省教育厅 (027)87328043?? 87328055(传真)
附件:湖北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湖北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