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8/t20210826_3722335.shtml)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组织创业孵化机构参加绩效评价,并完成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孵化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10日前完成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填报,并及时通报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负责本辖区各创业孵化机构绩效评价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对报送绩效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东湖高新区内创业孵化机构由东湖高新区科创局直接线上推荐,其他区创业孵化机构由区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后,市科技局统一推荐。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14日前将科技孵化载体绩效考核评价推荐表(附后)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联系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企业服务中心 王怡皓 85530035;
创新平台处??? 陈健? 65692215;
联系邮箱:kjjzcfwb@163.com。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