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厅将对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及方式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及已按规定申请暂停的单位不参加本年度年检)。我厅将对许可证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随机抽查,并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生产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单位的设施环境进行检测。年检工作不收费。
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生产许可证与使用许可证分别单独填写,如需变更许可事项,还应提交《实验动物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相关表格可从湖北省科技厅网站或湖北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下载:http://sydw.hbstd.gov.cn/bkwebmanage/viewTables.action);《申请表》需要提交法人单位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2.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
3.2021年度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记录和健康检查承诺。
4.2021年度实验动物设施运行记录文件体系,包括设施运行情况(使用许可证:项目登记清单,福利伦理审查申请书、批准书清单和样表;生产许可证:已开具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清单,繁殖生产记录样表),以及暖通设备运行记录、废弃物处理记录等;
项目登记清单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起止时间、动物品种和数量及其对应的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号;
伦理审查清单至少包括:申请编号、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实验负责人、实验动物品种、申请时间、批准时间、批准书编号;
生产许可证单位合格证清单至少应包括:合格证编号、品种、数量、开往的设施名称、开具时间。
5.2021年度实验动物生产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包括动物、垫料、饮水、饲料)监测记录。
6.2021年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的报告(应包括设施运行概况,设施维护、改造情况,全年实验动物生产供应和使用情况等;如有设施停用情况,应说明停、启用的时间及原因),设施运行报告应附设施平面图,明确标注功能间面积大小及笼位数。
7.2021年进出口实验动物的相关资料(涉及单位提供)。
上述第3-7项材料采用电子版提交。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上述年检材料送至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系人:刘聪林 18672342068
乔楚华 027-87135809
电子版申请表发送:495279146@qq.com
地址: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304室
湖北省科技厅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