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021年市级专项资金拟拨付公示
	
	根据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市级专项资金配套相关要求规定,经各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21年市级专项资金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有关情况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如对公示情况存在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市经信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反映。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85319493
	市经信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85317029
	
	附:
	制造业创新中心2021年市级专项资金拟拨付安排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