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经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能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和《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精神,省发改委等部门拟在前期专题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全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摸底调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范围
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包括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石脑烃类)、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铝冶炼,共计25项。
二、建立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名录
省发改委根据前期调研情况进行初步梳理,形成了《湖北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名录》(见附件),请各地以此表为基础,进一步核实企业信息、查漏补缺,摸清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名单,客观真实反映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情况。
三、其他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确保企业名单全覆盖、无遗漏,于1月14日前将本地区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名单报送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省发改委:覃晓倩,电话:027-87231077
省经信厅:张梦龙,电话:027-87236539
省生态环境厅:陈小龙,电话:027-87167121
省市场监管局:王永瑜,电话:027-87710317
省能源局:许金波,电话:027-87120012
附件:湖北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名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能源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