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计量比对的范围和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计量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动计量科技协同创新作用,经研究,磁强计计量比对等13个项目列入省局2022年度专项比对计划(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及参与单位
本次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为国防科技工业弱磁一级计量站、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武汉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等单位。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要强化比对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监督,按照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计量比对项目组织实施的风险分析和全过程管控。
鼓励主导实验室广泛邀请省外权威技术机构、重点科研单位及企业参加计量比对。
二、计量比对的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比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各主导实验室要按照《计量比对》(JJF1117)有关要求,编制比对实施方案。比对实施方案编制应当充分考虑技术实现难易程度、传递标准(样品)稳定性、数据处理、结果利用等因素,确保计量比对过程的真实性、规范性,比对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比对实施方案应经主导实验室和参比试验室共同商定,方案一经确定,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
项目比对实施方案应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省局。
(二)规范实施比对
主导实验室按照比对实施方案,组织各参比实验室实施比对。比对开始前,主导实验室应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召开比对工作首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各参比实验室应按照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比对,并报送真实比对数据及资料。
主导实验室要对参比实验室提交的比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并确定比对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参比实验室报送比对结果明显不合理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于比对结束后30日内向主导实验室报告采取纠正措施情况。
对于同一参数,有不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的,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按不同标准/规范中的不同方法分别给出比对数据,主导实验室同步开展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比较分析工作。
各项计量比对原则上应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专家评审
主导实验室在比对项目完成后15日内组织专家对比对工作进行总结审评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书内容主要包括:比对过程的规范性,比对数据的科学性,比对结果的可接受性,以及有关改进建议。专家评审意见书结论分三类:通过审评,不通过审评,整改后通过审评。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主导实验室应于审评结束后20日内,向省局报送计量比对项目总结报告,并附专家评审意见书、根据专家意见做出的改进情况说明以及参加比对合格机构名单等相关材料。
项目主导实验室要对参比实验室提交比对结果的不确定度与其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考核的不确定度进行对比分析。
三、计量比对结果应用
(一)一般比对项目的比对结果由省局向社会公布,特殊比对项目由省局以文件方式通知相关单位。
(二)各项目主导实验室根据比对情况,研究编制相关项目计量比对作业指导书。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比对计划,各主导实验室、参比实验室要按时间安排规范工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应当向省局书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终止项目。
(二)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不得弄虚作假、串通计量比对结果、篡改计量比对数据,如有上述行为,省局将通报各实验室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
(三)在计量比对结果公布前,主导实验室和参比试验室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不得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行为,情节严重的,省局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或记入失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本次计量比对费用由财政资金支付,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无需交纳费用。各单位在比对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联系人:徐冬冬;联系电话:027-88701979,18162670556。
附件:2022年湖北省专项计量比对项目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