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湖北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形成“强核、壮圈、带群、兴县”多点支撑、协同共进的发展格局,全力推进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研究题目:关于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研究报告
(二)研究要点: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目标定位,加快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推进黄冈市、荆州市、十堰市主城崛起,牵引和带动县域发展和乡村振兴,全面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建成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实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请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2份,通过邮政EMS寄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邮编:430071),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至hbdqjjc@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委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原则上资助不超过8万元。
(五)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发改委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7月底。课题委托单位应按照湖北省发改委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进行结项评审,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联系人:周音子 027-87231817
附件:课题申请书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处
2022年4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