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在鄂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要求,现就2022年全省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2年5月21—28日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颁布实施20周年的《科普法》对于推动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开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科技规划政策的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
2.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积极利用科普方式,聚焦“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家重大战略,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二、主要活动安排
科技活动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组织群众性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科技活动周是全国群众性科技活动品牌,我省将举办湖北省科技活动周启动式、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和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湖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湖北省第四届健康科普大赛等重大示范活动。
5月21日在黄石市举办湖北省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启动式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黄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黄石市科技局承办。
请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相关部门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普五进(农村、学校、企业、社区、机关)”等活动。请各地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有关要求
1.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办出特色。
2.各地各部门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3.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如届时疫情形势严峻,不适宜组织实体展览、线下活动,将推迟科技活动周举办时间,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行组织。
4.为了更好地在全省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利用好各单位、各部门活动资源,有效地向公众和媒体宣传2022年湖北省科技活动周的情况,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3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方案、线下特色活动报送表(附件1)、线上科普活动报送表(附件2)、科普场馆开放报送表(附件3)、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件4)、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参展需求报名表(附件5)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
5.及时上报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市(州)各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高新区、在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县(市区)、科普基地请于6月10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6)、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请勿超过3分钟),各地上报材料由科技局负责汇总填报。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
联系人:杜纯
联系电话:027-87135793
邮箱:466891025@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
邮编:430071
附件:1.2022年湖北省科技活动周线下特色活动报送表
2.2022年湖北省科技活动周线上科普活动报送表
3.2022年湖北省科技活动周科普场馆开放报送表
4.2022年湖北省科技活动周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5.2022年湖北省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参展需求报名表
6.2022年全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