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办法(试行)》(鄂科技通〔2022〕10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的25家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应事实依据进行反映,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027-87133931;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5号;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2022年拟认定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名单
湖北省科技厅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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