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中小企业,现面向全市创业孵化载体征集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业有关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单位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业清单。
二、概念界定
1. 创业孵化载体。指纳入区科技部门统计和服务的区级(含)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2. 人工智能企业。指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工智能软件、人工智能服务或人工智能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人工智能软件包括:计算机视觉软件、智能语音处理软件、自然语言理解软件、生物特征识别软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软件。
人工智能服务包括:机器学习服务、计算机视觉服务、智能语音处理服务、自然语言理解服务、生物特征识别服务、人工智能集成解决方案。
人工智能产品包括: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
3. 创业孵化载体孵化培育企业。2021年2月24日以来成立(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或者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及当前办公地点均在创业孵化载体所在地的企业。
三、报送方式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填写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信息表的PDF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whkjjgxc@163.com。
联系方式:65692150, 65692245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9日